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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規停權 » 《遊戲規章》

無頭像
蘇察哈爾燦(v2580)

管理員
帖子 17
發表於 2014-11-20 00:14
#1 私人訊息  頂部 
1.使用遊戲外掛、非法程式、自動練功的玩家。

2.經玩家通報身上及倉庫物品異常的玩家。

3.盜用他人帳號的玩家,經查詢無誤後,將會鎖定帳號七天
   經過查證確認哪方式盜用者將永久鎖定帳號與IP。

4.利用無法進入的地形,打怪練功或殺人的玩家,
   利用原天堂無法記點之地圖使用地形差異練功的玩家。

5.破壞伺服器名聲、散播對伺服器不利謠言的玩家。

6.言語上調侃、諷刺、辱罵、不尊重GM的玩家。

7.玩家私底下交易,若有任何爭議牽連到GM的話,一律鎖帳號。

8.任何引起伺服器動盪或以任何方式影響伺服器正常運作的玩家。

9.發現BUG不回報反而利用BUG造成遊戲之平衡的玩家、
   鑽研遊戲漏洞而不回報的玩家。

10.蓄意欺騙GM的玩家【包含做假圖片】。

11.凡是複數的道具,不管任何原因消失,由於查證困難。
    所以一律不賠償。

12.在伺服器、論壇惡意中傷,進行廣告(介紹其他伺服器玩家)。
    以上違規者永久鎖定帳號。

13.請勿聽信玩家之建議或者將裝備借給其他玩家
    因此遺失的話神隱一概不負責。

14.為了伺服器之平衡,GM有權隨時修改遊戲內容(不得有議)。